【公告】擬定新化原公2用地變更為住宅區
主旨:「擬定新化都市計畫(原「公二」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規定應整體開發地區)細部計畫」自104年11月27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4年11月27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新化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相關檔案請上台南市政府網站查詢: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asp?id={F01D9C29-9D7B-40F9-A063-BB514444CA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