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變更新化原公10為住宅區細計
主旨:公告「變更新化都市計畫(原「公十」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部分綠地、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為綠地,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坐標圖表,請周知。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及地點:自民國104年11月23日起至104年12月30日止共30天,在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永華市政中心)、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二、公告樁位之土地權益關係人,如認為實地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資料提出意見,向台南市政府或臺南市新化區公所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壹關係樁位新台幣1,500元整),申請格式請向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或臺南市新化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索取。
三、另有關配合旨揭都市計畫而不適用之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
相關檔案請上台南市政府網站查詢下載: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asp?id={B4731405-F101-41A0-BC57-7FF63F54B0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