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建材狀況若良好 對人體無害
國內早期大量使用石棉作為建材,之後WHO將石棉列為一級致癌物,政府宣布在2018年全面禁用。事實上,環保署已於1989年將石棉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並在2012年訂出全面禁用石棉期程。
內政部於2003年已配合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防火安全規定條文中,列舉石棉製品之規定刪除,並於2004年起認可防火材料時加強查核是否含有石棉成分,另經濟部自2006年起,已修正相關國家標準,訂有不得含石棉成分之建築板材,近年來抽檢結果未發現含石棉情形。
目前除屋頂用的石棉瓦,及2006年以前施工及裝潢之辦公室的天花板、輕隔間牆如係使用纖維水泥板或矽酸鈣板,尚有可能含有石棉,其他建材幾不可能含有石棉成分,依據美國環保署資料,含石棉之建材,若該建材狀況良好,便不會釋放出石棉,也不太會造成健康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