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後售避奢侈稅 國稅局將補帶罰
國稅局表示,有民眾藉由「先出租、後賣出」的形式交易房地,用以規避奢侈稅;但國稅局會依照實質課稅原則,除了依法補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外,還會裁處罰鍰。
國稅局指出,不管是先租後售或是以租代售的形式,只要是已經事先預約、雙方決定好商品價格和移轉時機的交易,課稅的時間點就會回溯到買賣時點。國稅局將依特銷稅條例核定補徵特種貨物和勞務稅,並處以2.5倍罰鍰。
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將於明年上路,特種貨物和勞務稅條例也會於年底落日,但如果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納稅人交易房地的實際時間點是在今年,則仍須依照特種貨物和勞務稅的相關規定補稅,並且處以罰鍰。根據該法,納稅義務人除了補徵稅款外,可依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