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公共建設 舉債1300億 體委會及農委會漁業署留駐南部不遷台北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修正案,歲出淨計增列新台幣約527億元,減列經濟部水利署預算一億元,其餘預算照列,歲出規模約一千三百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立法院還通過附帶決議,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留駐南部,不遷回台北。
至於故宮南院、高雄到屏東潮洲捷運建設計畫、台鐵台南沙崙支線計畫、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與日前引起高雄市長陳菊關注的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經費,朝野在附帶決議確定,應繼續編列明年度及以後年度公務預算支應,行政院也應協調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土地取得相關問題。
不過,立法院仍通過多項決議,要求經費執行不得用於補助屬於購置車輛、單純一次性活動及無擴大內需效能計畫,審計機關也應專案查核「補助地方政府」583億元各項計畫,是否如期於年底執行完成。
行政院主計長石素梅日前表示,特別預算案歲出包括增列交通部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15億元、協助地方公共建設668億元,主要補助地方建設經費583億元及工程物價調整經費8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