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農地興建農業設施審查再修正
有鑒於現代農業發展趨向多元,為增進國有出租農業用地經濟效益,國產署檢討修正「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增加承租人可以興建冷藏(凍)庫等設施,協助承租人更為有效利用國有土地。
國產署表示,甫於2015年8月26日修正發布的「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於第四點增列國有出(放)租耕地、農作地承租人得申請興建冷藏(凍)庫及儲存場所,國有出租造林地承租人得申請闢建專供林業經營所需之農路,另國有出租養(殖)地承租人如有作自動噴料機桶使用需求,因屬無固定基礎設備,可免申請容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