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淹水限預售屋 凶宅註明限第1手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已上路,凶宅及淹水等事項應列為必要記載。內政部表示,成屋記載事項中,僅需敘明上一個屋主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各種非自然死亡情形;至於揭露淹水地區住宅則僅限於預售屋。
新制明訂凶宅揭露僅限上一個屋主,因此,當某屋在甲擁有期間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轉手給屋主乙,而乙擁有期間未有意外發生,屋主乙將該屋轉售給丙時,說明書就不會記載該屋為凶宅。換言之,只要買賣過戶一次,再出售時相關紀錄就形同被洗掉,新規定未來是否引發買賣糾紛,引發討論。
而淹水紀錄記載則僅限預售屋,預售屋必須增列最近5年基地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有無申請水災淹水救助紀錄;但成屋卻並未要求記載水災淹水救助紀錄。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說,預售屋的基地未興建完成,民眾購屋瞭解程度不熟悉,才會規定淹水紀錄,至於成屋的淹水紀錄,可透過仲介業者向地方政府查詢,不必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