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獎勵民間建築物智慧化改善示範作業要點發布實施
內政部為推動建構智慧生活環境,研議辦理民間建築物智慧化改善示範工作之機制,並於7月2日公告實施「內政部獎勵民間建築物智慧化改善示範作業要點」作為民眾申請獎勵之依據。
申請獎勵案件進行永續節能、安全監控、健康照護、或便利舒適項目之改善,經審查通過後將給予獎勵,每案獎勵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該建築物智慧化改善工程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五且以不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為限;最低申請獎勵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十萬元。
本要點受理期間自97年7月2日至7月31日,凡已領得使用執照之已立案各級私立學校、已立案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或私立兒童福利機構、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及私有辦公類、商場或百貨公司等建築物,皆可提出申請,另訂於97年7月4日假台北縣新店市大坪林捷運聯合開發大樓15樓會議室辦理說明會,將針對申請資格、項目、經費、審查、驗收、期程等規定及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相關資料請查詢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網站(www.abri.gov.tw),洽詢專線:(02)8912-7890轉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