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條例修法 不少立委反對
內政部日昨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只有具農保等嚴謹定義的農民,才能興建農舍。不過行政院院會拍板,購買、移轉農舍的規範切割留待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修法處理,但能否過立法院這關變數很大。
內政部昨通過的新版興建農舍辦法,則明定僅三類「農民」可興建農舍,包括:參加農保者、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如農會、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農業工作者等)、有心從農且有農業生產佐證資料者。新制已發布立即施行。
修正草案,明定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且無自用農舍的農民可購買、接收他人名下的農舍。但草案中訂有「例外條款」,若農舍是透過繼承、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贈與、法拍三種管道接收者,不限制必須是「農民」身分。但受贈與、循法拍購買者,若名下已有農舍,就不能再擁有第二棟以上農舍。
因農發條例修正草案「從嚴執行」,對現況衝擊不小,已有不少農業縣市立委表達反對意見。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將舉辦黨政平台會議,對農舍議題凝聚共識,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將到現場說明、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