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南市主要計畫暨永康交流道特定區案
台南市都市計畫「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案」、「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及機關用地)案」自民國104年6月1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民國104年6月18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台南市政府公告欄、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東區區公所及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
(一)「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案」比例尺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一份。
(二)「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及機關用地)案」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一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訂於民國104年7月7日(星期二)10時0分,假東區區公所4樓禮堂(臺南市東區崇學路100號)辦理,7月7日(星期二)15時0分,假永康區公所3樓禮堂(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辦理。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台南市政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府公告與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bud.tainan.gov.tw/doc/main.aspx)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六、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計畫案有任何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台南市政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