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專家:1人公司可合法避稅
房地合一稅三讀後,以同樣條件出售持有1年的房屋,一般的自然人課稅45%,重於法人的17%。房市專家直言,房地合一對投資客沒影響,透過成立1人公司可合法避稅。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持有1年內出售要課徵45%稅;持有超過1到2年課35%;持有2到10年課20%;持有10年以上為15%。自住房地者,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稅基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份再課10%,但以6年一次為限。
房市專家表示,房地合一與法人關係不大,因為房地合一只適用於自然人,法人在1年內買賣還是課營所稅17%。
房市專家提出不同於財政部官方版宣導說法;若要當投資客,可考慮設立「1人公司」購屋,在自然人和法人課稅稅率天差地別下,以後不少人會用法人名義購屋,這種方法讓投資客獲得避稅管道。
帥過頭強調,他公布這個避稅方法,相信會有不少投資人想跟進,但國稅局也都了解其中奧妙,他自己仍堅守帶領客戶「團購房屋」的方式獲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