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今拼三讀 合建分售適用放寬
立法院今天預計將房地合一稅相關修法草案列為院會討論事項第一案,優先三讀。根據昨日朝野協商決議,修法將合建分售、非自願因素納入房地合一稅修法條文,適用正常稅率。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房地合一稅制修法,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預計105年1月1日啟動,現行實施的奢侈稅並將同步退場。立法院5月29日將修法草案逕付二讀。
昨日朝野協商決議,2年內非自願性買賣(例如因調職、離職必須賣房)等,將可適用正常稅率20%。民眾用自己的土地跟營業人合建,在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不應算作短期投機,而是增加房屋供給,也適用正常稅率20%。
另外,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者,可把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入持有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