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稅闖關 立委:法條中應制訂明確規範
房地合一稅是否於5日在立法院院會闖關成功,眾所矚目;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立院今日將對房地合一稅召開朝野協商,明日便會排入院會,列為第二案審查,他覺得非常樂觀。
但有立委表示,對於「合建分屋」類型,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後如何課稅,財政部應在法條中制訂更明確的規範。
張盛和解釋,過去合建分屋,因為土地是以個人名義售出,所得可免稅,因此有營利事業利用這點,將獲利全都算到土地上,以逃漏稅捐,因此被國稅局列為查核重點。若發現個人有經常性買賣行為,就會被視為以營利事業身分課稅。
張盛和指出,但未來實施房地合一稅後,以個人名義出售土地,交易所得也須課稅,不再具免稅效益,以此逃漏稅的誘因就將減少,因此未來不會再將此列為查稅重點。
不過,「經常性」買賣確實是較抽象的形容詞,不容易定義,財政部會檢討,訂定相關內部文件,未來也會減少對合建分屋的查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