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宅出售免稅 財部捍衛4,000萬以下
行政院昨日將再度開會討論房地合一課稅案,如無意外可望拍板定案。據悉,在稅率調高部份,財政部與政院共識較高外,財政部對自用住宅出售4,000萬元以下免課稅、日出條款不溯及既往,仍將捍衛自己版本,行政院將以不傷及無辜為最高原則。
相關人士表示,自用住宅訂定免稅門檻,並非台灣獨創,日、韓及美國也如此訂定,以減少稅務行政成本,大多數自用的人不必證明買賣多少錢,財稅單位也不必查核,但很多人對「4,000萬」絕對值,有不同看法。
據悉,財政部仍將守住出售自用住宅4,000萬元免稅門檻,認此一門檻已考量排富,設下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須設籍,實際居住滿6年,且不能出租或營業等前提要件。財政部官員坦言,此一版本也非無缺點,超過4千萬以上也要課稅。
至於非自用的四個級距,財長張盛和已表明支持調高,持有期愈短稅率將再調高,目的為抑制短期炒作投機。最高級距與立委曾巨威版相同調為40%,1-2年擬訂35%,2-10年調高至20%,為鼓勵長期持有,持有逾10年以上稅率最低為15%,但稅率多寡,政院說有討論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