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3.7萬元‧南縣3.4萬元以下 屬中低收入 可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
在居住的城市中,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還是落後,北中南標準不一,依據調查,北市個人月收入49,532以下,屬於後段班,中市、南市、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478,都是中低收入一族。
依據主計處的調查,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中間值的金額,大致落在49,532元,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意思就是,住在台北市的人,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532元以下,就是落在後50%的一群,屬於收入的後段班。
至於住在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嘉義市、新竹市,台南市、鳳山市的分界點,落在37,478元。
台南縣和其它省轄市、部分縣轄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分界點金額落在34,401,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個人月收入超過22,750,就屬於前段班。
這個標準,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今年,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營建署人員說,採取收入限制,是為了「排富」,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
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分界點在148萬元。台南市居民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申請獲准後,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一年為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