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登第1類謄本補加他項權利個人全部
臺南市地政局長林燕山表示本市所屬11地政事務所自2月9日起,如有受理申請第一類部分謄本又需申請他項權利個人全部謄本者,該他項權利個人全部謄本予以免收謄本規費。
新制三類謄本自104年2月2日施行以來,因所有權人申請土地/建物第一類謄本時,他項權利部的「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及「設定義務人」沒有顯示,所有權人必須再申請第三類謄本他項權利部個人全部謄本始能獲得完整資料。民眾申請第一類謄本去銀行辦貸款,因缺乏兩項資料而被退回,得補申請第三類謄本,造成申請民眾往返困擾,且要收二次費用的不合理情況。內政部為應民眾需要已進行改版並修改系統程式,但預計3月份才能完成。
為解決過渡期間民眾申請不便的困擾,市府地政局於2月9日即刻通知台南市各地政事務所與相關公會,如有受理申請第一類部分謄本又需申請他項權利個人全部謄本者,該他項權利個人全部謄本予以免收謄本規費。
資料詳洽:台南市府地政局 李育珠 電話:06-39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