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稅太重 合理才能提高開發意願
地上權住宅和大型BOT案任由政府高稅收宰割,地產專業人士提出建言,認為政府未來在活化國土資源、招標地上權案時,應該把房屋稅、地價稅反應在權利金上;並建議政府訂合理的權利金,才不致影響開發商取得地上權案的意願。
由於地上權住宅案在市場上出現客戶買了退訂的事件,就是因為資訊風險揭露不夠周全,專家表示,成立專法才能根本解決,應該與一般住宅脫鉤。而建商也應該充分揭露風險,明確表示負擔的地租金是與地價稅連動,是由政府收取,每3年會調整一次,具上揚的風險。
住商不動產表示,地價稅的精神就是「漲價歸公」,地上權住宅根本沒有持有土地,為何還要漲價歸公?
仲量聯行也指出,政府一下子調高房屋稅幅度1.4倍以上,地上權開發案的地租金就應調降;建議政府訂個合理的權利金,才不致影響開發商取得地上權案的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