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副業住家出售 需課徵奢侈稅
財政部指出,住家兼營家庭手工藝副業,即使免辦理營業登記,仍應視為是營業用房屋,非屬自用住宅,持有未滿2年出售者,要課徵10%到15%不等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售持有2年內的房地,若其與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房地,已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可免課徵奢侈稅。
但僅有一戶自用住宅者,利用自家從事免辦營業登記規定的家庭手工藝副業,例如美容、美髮、洋裁等工作時,這類房地即屬供營業使用,不因其有無辦理營業登記而有不同,非屬免徵奢侈稅的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