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 永康區飛雁新村都更計畫聽證會
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土地原在眷改計畫中,眷戶配合國防部「飛雁新村遷移計畫」搬遷後,將交由國有財產局處分,並將得款挹注國軍老舊眷改計畫基金。
該區土地使用分區原屬住宅區,依法即可開發興建,市府鑒於飛雁新村為昔日「傳原通訊所」所在地,極具歷史保存價值與意義,為增進該基地之公共利益,復甦都市機能,改善當地都市景觀環境,市府主動介入採公辦都市更新方式辦理,並於95年配合行政院核定之「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中「積極處理閒置或低度使用之公有房地,活化國家資產」之方向,列為優先更新推動地區。
本計畫基地鄰近「奇美商圈」,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開發,業已於102年經公開招標程序,由遠雄建設擔任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所提送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起公開展覽30日,並舉行公展期間公聽會。
台南市政府基於公聽會時民意之要求,故選定於11/30日舉行,讓在外地工作的人可利用返鄉投票之餘,參加本次聽證會,充分了解本案規劃內容,並提供讓民眾充分表達事實與意見之平臺,辦理本次聽證會。
未來本區開發後除能保存修復區內歷史建築外,亦將配合歷史建築座落地點及周邊約0.45公頃土地劃設為公園用地,另要求遠雄公司需再提供約0.25公頃土地作為地區出入道路及鄰里公園等公共設施增加都市綠色空間,提供周邊地區更完善公共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