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東區都計EM-4-15M樁位修正成果公告
公告「變更台南市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EM-4-15M樁位修正成果圖表,並自民國103年11月20日起公告30天。
公告事項:
一、本案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台南市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東區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103年11月20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台南市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內容:「變更台南市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EM-4-15M樁位測定成果。
四、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如認為樁位測定有誤,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台南市市政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又其複測之基準樁數以兩支起算。如複測有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