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售屋逾6戶列重點查稅
為杜絕個人取巧逃漏營業稅,國稅局將全面展開今年度「個人房屋移轉查核作業」,將102年度個人銷售房屋達6戶以上情形,列為重點優先查核對象,即日起至7月底為輔導期,8月1日起正式執行查核。
南區國稅局表示,基本上只要是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售法拍屋再予以銷售,都得被課徵營業稅,不論銷售戶數幾戶,但基於稽徵人力有限,因此將先針對買賣6戶以上(排除自用住宅或受贈、繼承取得房屋)情形查核。
稽徵所強調,6戶以上只是優先查核重點對象標準,並非只買賣6戶以下就不須繳納營業稅,提醒民眾不要誤解。查核目的在於避免民眾將房屋買賣視為投資工具,利用買賣房屋賺取差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