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今日起提高非自用房屋稅
總統令公告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案,增訂住家用房屋中,非供自住的房屋下限稅率由1.2%提高為1.5%。財政部表示,依法非供自住使用的住家用房屋增稅施行日期,訂為今年6月6日起正式開跑。
然而,房屋稅採按月計稅,已經完成開徵的103年度房屋稅,課稅期間是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新法生效日在今年6月6日,即會與已開徵並截止繳稅的103年度房屋稅,出現新舊稅率交錯的情形。
財政部指出,6月6日以後,非供自住使用的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最低一律要由1.2%拉升至1.5%,會較已發單課徵的103年度住家用房屋稅,出現0.3個百分點的差額稅率。但房屋稅屬於地方稅捐,有無必要補稅,將交給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