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將成實施容積銀行制度的NO.2
「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已通過二讀,最快今年七月上路。北市也將繼高雄市之後,成為全國第二個實施容積銀行制度的城市。
有增額容積需求建案、開發案,建商多會低價收購私有公設保留地,透過捐地,換取移轉容積。新制上路後,須以代金向容積銀行購買增額容積。
不過,考量部分持有公設保留地民眾有捐地換移轉容積需求,自治條例也給予三年緩衝期。緩衝期內採雙軌制,增額容積裡,5成允許有條件以捐地方式取得,另5成須以代金向容積銀行購買。
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表示,容積銀行上路後,容積交易透明化,屬公共財的容積買賣利得也能歸公,加速公設保留地徵收,並挹注都市開發與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