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坪數「約」算 少0.07坪賠9.9萬
A先生向建商購買預售屋,交屋後發現面積短少0.07坪,建商主張,契約上的坪數已經註明是「大約」幾坪,拒絕賠償;但法官認為短少屬實,賣屋應該寫總共幾坪而非大約幾坪,短少的0.07坪應賠9.9萬,同社區其他3戶類似狀況,也通通獲賠。
台北捷運南勢角站捷運共構宅,某案場的契約書上房屋登記面積載明97.38平方公尺,後面加了個大約29.46坪,買方發現短少0.07坪,為此告上法院。
屋主向建商購買預售屋,交屋後發現面積短少,要求退差價被拒絕,但法官認為,短少屬實就是該賠,同棟住戶有人土地持份短少,也獲賠9.6萬,另一位住戶車位土地持份少1/4,獲賠22.5萬,類似案例4件通通獲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