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簽約30天內實價登錄 近日審查
預售屋實價登錄問題,內政部近將要求委由代銷業者銷售的預售屋,必須在簽訂買賣契約後30天內完成實價登錄,內政部正著手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近期報請行政院審議後,送立法院審查。
2012年10月起開放查詢實價揭露的資料,希望藉由交易價格資訊的透明化,健全房市發展,內政部要求實價登錄應在完成產權登記後的30天內,向地政機關登錄。
不過,在預售屋部分,依現行法律,代銷業者僅須在全體預售屋銷售結案後30天內完成登錄即可,但因預售屋結案時間不一,等到實際登錄價格時,早就難以反映市場行情,一直被視為實價登錄中的弊端。
內政部表示,經過幾個月來多次的開會研商後,將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求代銷業者在與個別民眾簽訂買賣契約後的30天內必須登錄。目前已著手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近期將送請行政院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