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前公告首批地質敏感區
行政院召開「國土保育專案小組辦理情形」專案會議,預計2014年3月底前公告第一批地質敏感區。
經濟部、內政部「公告地質敏感區規劃案」報告及農委會「桃園觀音藻礁海岸保育案」報告,已於1月28日出爐。其中經濟部已規劃地質敏感區公告時程,預計於2016年底前分5批完成全國地質敏感區公告。
經濟部表示,地質法是地質資訊揭露的法規,地質敏感區並不等於災害危險區,土地開發行為應針對地質敏感區特性加強地質調查與評估,採取適當因應措施,以達到保育或防災的目的,並無限制或禁止土地開發的規定。
內政部就公告後的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配合因應作為,將請各地方政府應就上位區域計畫、土地使用計畫與管制及加強建築安全檢查等事項預為因應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