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開放分割移轉 期限延長至70年
為降低地上權住宅取得貸款的困難,提高地上權住宅買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已放寬國有地地上權可「分割移轉」。國產署認為,開放地上權分割移轉後,地上權住宅貸款成數應可提高至6-7成,貸款利率可降至3-4%,一般房貸利率則約2%。
國產署去年9月底修正發布相關作業要點,放寬地上權及地上物得一部讓與(分割移轉),但原得標人或地上權全部受讓人須負責轉讓後的相關履約管理事項,並繳納地上權年地租總額5倍的履約保證金。但上述規定不溯及既往。
另外,由於國有地地上權初期標脫率不高,國產署檢討後,陸續將地上權期間由50年延長至70年,地租則降至申報地價的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