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性不動產移轉 可望免奢侈稅
奢侈稅上路轉眼已超過2年,立委盧秀燕在立法院提案,要求財政部放寬因法院判決而強制移轉的不動產,移轉前後的持有期間應合併計算,財政部長張盛和承諾檢討。
財政部對奢侈稅不合理之處持續調整,立委盧秀燕表示樂見,但她說,最近接獲不少民眾的陳情案,包括夫妻離婚、或因不動產產權爭議打官司,最後因法院判決移轉取得不動產的民眾,事後卻因出售不動產而產生課稅疑義。
盧秀燕說,因法院判決而移轉的不動產,在性質上屬於非自願性移轉,民眾也不是為了要炒作不動產,但依現行稅法規定,不動產的持有期間卻不得合併,在2年內出售不動產,將被課徵稅負頗重的奢侈稅,讓民眾產生困擾。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各區國稅局若有個案,可以呈報上來研議,民眾出售不動產目的只要不是為了炒作,財政部會多加考量,將儘快在一個月內發佈解釋令,解決民眾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