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節稅有妙方
5月必須開始申報綜合所得稅,當月也將課徵房屋稅,提醒民眾,房屋若符合自用住宅「使用現況為住家」條件,則可申報自用稅率;但要留意,地價稅的自用住宅認定,卻是房屋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且由產權者、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因此民眾務必掌握房屋、地價稅,節稅錦囊。
1.地價稅有出租營業VS戶籍登記
稅捐處指出,土地不管是單一產權持有,或分別以夫、妻個別名義登記共同持有,假若房屋未出租或營業使用且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時,則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即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相較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相差了4倍。
2.房屋稅依據使用現況
有民眾將空屋出租給學生居住,卻擔心房屋稅會變高。但實際上,房屋稅是依房屋現值再按照實際使用狀況課徵。例子如下
A、出租供住家使用是以房屋現值1.2%課徵。
B、出租給診所、事務所等非營業非住房屋,以房屋現值2%課徵。
C、出租供營業使用則按房屋現值3%課徵。
因此假若房東出租並沒讓使用現況改變為營業用,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1.2%。
3、陽台外推也要課房屋稅
依照建築法規相關,陽台是指房屋外牆之外,正上方有遮蓋物的平台,陽台深度在2公尺之內且陽台面積不超得過建築面積8分之1,但若未達8平方公尺(2.42坪),不計入建築面積,因此不屬於房屋稅課稅面積,但是超過2.42坪則要課徵。
4、違建也要繳房屋稅
房屋稅是依據「使用現況」課徵,因此房屋不論有無權狀或違建都應該課徵房屋稅。因此,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即使違法增建,都會被課徵房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