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到首例炒房紅單 國稅局將擴大追查
預售屋購買預約單(紅單)交易逃漏稅,國稅局查獲首例!北區國稅局最近查獲,一位投資客於2011年以70萬元買下新北市新莊區一戶預售屋的紅單,再以340萬元轉讓,這張紅單最多可能被補稅及罰款162萬元。
國稅局指出,由於預售屋僅需預繳小額訂金,不少投資客買賣預售屋賺取高額利潤,甚至流行以「紅單」方式轉手賺取價差,連帶拉抬房價。但購買預售屋在尚未取得所有權前出售,屬於「權利」移轉,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成本及費用後,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綜所稅。
北區國稅局接獲檢舉,經追查金流後發現,這位民眾於2011年支付某建設公司的代銷公司70萬元,取得優先承購一戶預售屋的權利(即俗稱紅單),同年以340萬元將權利轉讓,賺了270萬元,卻未申報繳稅,國稅局將通知補稅並處以0.5倍罰鍰,若以綜所稅最高稅率40%計算,連補帶罰金額最多162萬元。
國稅局表示,今年起將針對紅單交易案件進行「專案查核」,並要求建商提供資料,比對實際與建商簽約購屋的資料,擴大追查紅單轉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