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地政士法三讀通過 登錄有誤修正不罰
立法院在月初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未來地政士(俗稱代書)登錄房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有人表示,這將讓實價登錄制度門戶洞開,建立透明房價制度的原意恐打折。
學者認為,修法後形同打開登錄「假房價」後門,以後實價登錄恐變成「虛價登錄」,不僅房價透明化制度面臨崩毀,政府想據此推動實價課稅、建立房市正義都愈來愈遠。
2012年8月,台灣開始實施實價登錄,政府規定房屋登記過戶一個月內,房仲、代銷、地政士或買方必須向地政機關申報房價,只要一發現資訊錯誤或登載不實,登錄房價者就得被罰款3萬至15萬元。
但立法院卻在1月3日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第51條之1,未來地政士登錄實價,被他人檢舉或被地政單位查到登錄不實,地政士將有7至15天的修正期,地政士沒有在期限內修正,才會被罰3萬至1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