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局:14萬公頃國有地可望解禁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長陳文龍表示,行政院日前核定放寬國土復育方案內的國有土地的讓售規定,高達14萬公頃的國有地可望因此解禁,可讓民眾和企業申購,用來蓋房子、農舍等用途。
行政院94年1月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規定公有山坡地、海岸地區、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土地,應該優先作為保育用途,除了符合特定條件外,與私有土地交雜、無法單獨利用的國有土地,一律禁止處分,因此這類國有地不能賣給鄰近土地的所有權人。
但由於這類土地的使用情形或位置的確特殊,為使土地利用合理化,國產局在報請行政院同意後,決定有條件開放讓售。陳文龍說,國產局目前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面積約23萬公頃,規定放寬後,有14萬公頃土地可提供民間申購。
陳文龍提到,這些解禁的土地如果屬於農牧用地,可以做農牧使用,也可以蓋農舍;遊憩區有的可以做建築使用;至於一般管制區內,以建築用地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