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放寬解釋 孫子自住不課奢侈稅
短期出售非自住不動產,需課徵10~15%的奢侈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1戶,才符合「自住」免課徵要件。為合理課稅,財政部賦稅署發布最新解釋,上述定義中的「直系親屬」範圍只限子女;不涉及未成年孫子名下的房子。
賦稅署表示,當初制訂奢侈稅時,是按照土地稅法「一生一屋」規定,認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核心成員名下僅有一戶,屬自住用,短期買賣不會被列為奢侈稅課稅範圍。
國稅局在實務上發生「孫子」算不算家庭核心成員的爭議後,經審慎討論後,發布解釋,明訂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