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稅門檻降低 年交易逾3戶就鎖定
近來國稅局不僅針對總價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買賣交易進行追稅動作,甚至將查稅門檻降低;原本一年內買賣不動產超過6件的民眾,才會被認定靠不動產營利,可課徵營業稅與營所稅,但國稅局近年來調降門檻,只要一年內買賣超過3戶便會鎖定,列入查稅對象。
市場人士透露,以往1年內買賣房屋超過6件的民眾,國稅局才會認定為以房地產營利,得加課5%營業稅及17%的營業所得稅;但近年來國稅局調降門檻,只要1年內買賣不動產超過3件,便加課營業稅與營所稅。
另外,過去不少投資客採聯合成立公司方式,透過分紅或發送獎金給名下股東來避稅;但國稅局除了針對公司課徵營業稅及營所稅外,也會針對股東分紅或是獎金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至於利用人頭買賣不動產,多半還是存在風險,且人頭買賣不動產獲利一旦遭查獲,仍需被課徵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可達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