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同意地上權可分割移轉
國有土地地上權標租辦法出現重大變革,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修正通過作業要點,地上權得標業者未來必須負擔管理責任和保證金,國產署同意地上權可分割移轉,有利未來承購地上權住宅的民眾向銀行辦理貸款。
國產署9月30日宣布,即日起實施,而且地上權分割移轉將不限住宅或商業用地。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說,「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修正發布,10月中公告招標的地上權招標案即可適用,地上權住宅向銀行辦理貸款有解了。
國產署新修正國有土地的地上權作業要點,要求得標業者必須負起管理責任和繳納履約保證金。國產署表示,業者須向承租地上權的民眾定期收繳地租;至於履約保證金,則按契約簽訂當期地上權年地租總額五倍計算,違約者將處當期地上權年地租五倍的違約金。
修正要點也規定,地上權消滅後,執行機關應通知地上權人於契約終止之次日起算一個月內,將地上物所有權無償移轉為國有,並無條件遷離,但免於拆除地上物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