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現行課徵方式 預售屋不納入奢侈稅
雖然各界直指預售屋炒作是奢侈稅的漏洞,但因預售屋尚未完成交屋過戶,奢侈稅難查核;因此財政部高層傾向維持現行課徵方式,預售屋轉售所有權將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納入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40%。
財政部奢侈稅報告指出,目前奢侈稅有6大缺失,包括:課稅範圍規範不足、排除課稅範圍有漏洞、誤傷無辜、避稅誘因高產生閉鎖效果、稽徵人力不足、持有成本偏低易成囤地囤屋。
針對課稅範圍不足等缺失,學者建議,將具有炒作疑慮的預售屋、非都市土地素地、依法不得核發建造執照的都市土地素地、區段徵收土地等納入課稅範圍,防治短期投機炒作。
不過,奢侈稅是以過戶日核算持有課稅期限,但預售屋尚未完工過戶,認定上易生爭議,因此財政部傾向維持現狀,不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而依交易利得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