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億公有建物 7.1起須有智慧標章
台南市從7月1日起,市政府規定總工程建造經費達2億元以上的公有建築物,申請建造執照必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及標章,始可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成為智慧建築物。
工務局表示,從即日起,南市總工程費2億元以上的公有建築,建築工程於申報一樓樓板勘驗時,應同時檢附合格及以上候選智慧建築證書,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及以上智慧建築標章後,始可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
另針對總工程建造經費未達5000萬元的公有建築,自明年1月1日起,市府也將規定必須通過日常節能與水資源二項指標,才可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