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朱銘雕塑打廣告 建設公司遭起訴
台中市一家建設公司以2000多萬元購買雕塑家朱銘作品,之後將它做成圖片登在建案廣告網頁,被朱銘提出告訴;檢方認為,建商這樣的重製行為已經違反著作權法,將建設公司負責人和總經理起訴。
建設公司在台中七期豪宅的建案廣告,就是以朱銘的作品「轉身蹬腳」當宣傳焦點,但朱銘大師認為,對方未經他的同意就拿他的雕塑作品結合廣告賣屋,涉及違反著作權。
建設公司表示,坦承誤用雕像照片,因誤解法規,後來委託代銷建案的業者沒注意,再度誤用,並非建商刻意侵權。
台中市推行社區藝術化,逐漸成為一股風潮,未料卻惹上官司;建商強調,完全是因為雙方認知上的誤會,但檢方做出起訴處分,足以讓各建設公司引以為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