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修而不廢 稅期可能改3-4年
奢侈稅自2011年6月上路迄今滿兩年,截至今年4月底止,稅收近77億元(不動產奢侈稅約51.7億元),與財政部當初估計的1年151億元落差極大。但財政部仍堅持奢侈稅修而不廢,不排除課稅年限由兩年拉長為3-4年。
財政部2011年6月起祭出奢侈稅打房,持有未滿2年即出售的房地,按出售價格課徵10%至15%。但奢侈稅上路初期,不動產交易件數減少,增加的奢侈稅稅收還不如減少的土增稅稅收;國庫稅收反而倒賠。
對於外界質疑奢侈稅打房成效,財政部官員認為,奢侈稅已達成抑制短期投機炒作的目標,目前房市呈量縮價穩;因此,奢侈稅沒有退場的理由。財政部的委外研究報告將於七月底出爐,屆時將舉辦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預計下會期提出修正草案。
據了解,奢侈稅研究團隊初步提出幾項建議,包括:奢侈稅「修而不廢」,且不採取「分區課稅」;防堵課稅漏洞;避免傷及無辜,賠錢或被迫出售的不動產擬排除課稅;以及課稅年限由兩年延長至四年。財政部表示,對此持開放的態度,沒有預設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