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基地台說明書須載明 最快年底實施
內政部日前提出「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業者必須在說明書載明是否為凶宅、周圍是否有基地台等諸多項目,最快年底實施。
內政部去年下半年研擬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增加載明不動產是否為凶宅,不動產300公尺內是否有墳墓、變電所、電塔、機場,不動產100公尺內是否有基地台、加油站、葬儀社,土地是否為禁建、斷層等項目,這些細項過去未被要求載明。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表示,修正草案內容繁雜且多涉及專業領域,可行性不高,呼籲政府先建立好相關查詢網站後再實施,否則將造成仲介業恐慌。
內政部地政司則說,促進不動產價格透明化、減少爭端,不如一開始就做好權利項目、土地使用管制內容等產權調查;該草案預計最快下半年通過,年底實施,不動產經紀業若違法沒詳細載明,罰6萬至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