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容積移轉新規定 老屋老樹暴紅
台中市府創全國之先,5月起實施「容積可移轉」新規定,不僅將老樹、歷史建築納入,還把保護老樹年齡下修到50年,近日引起鄉下地區的買樹風潮,老屋、老樹一夕暴紅。
台中市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表示,全市劃分為30區,同區才能進行土地的容積移轉,且會依照價值計算,若出現買該區便宜、偏遠土地老樹、老屋,換取繁華區建地容積,會想辦法防弊。
這是台中市府新訂的「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以往建物要增加容積,建商只能購買道路公地捐贈市府轉換,新的規定納入老樹用地、歷史建築等,只要這些私有地上有被保護的老樹或歷史建築,購買後捐給市府,可更換等值的容積;這項優惠也適用在更換違建坪數,讓違建合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