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貨古蹟再利用 即日起招商
市定古蹟原林百貨以「文創百貨」活化再利用委託民間經營案,文化局開始招商,至6月17日截止收件,原則上以10年為期限,若績效良好,得繼續營運5年,創全國古蹟引用促參法活化的首例。
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過去古蹟再利用,多引用政府採購法委外經營,時間頂多3-5年,業者多半不願意做太多的設備投資,改用促參法可節省政府人力成本,讓企業的專業及創意可以發揮,也有較長的經營年限,締造政府、企業及民眾三贏的局面。
林百貨的招商作業程序已上網公告,每年土地租金約105萬餘元、固定權利金184萬餘元、變動權利金不得低於營業收入的1%。營運範圍原則上一至四樓以文化創意商品展示及販售為主,五、六樓為餐廳及咖啡輕食區,得標業者應在簽約後一個月內提裝修計畫進行審議,三年內投資金額不得少於2775萬元。
為讓外界有機會目睹林百貨整修後的風采,文資處已積極進行修復成果展示規劃中,除再現歷史風華的修復過程中新舊材料、構件的靜態展示,亦有修復記錄、文史講古及公視專輯影片播放,並開放復古電梯供大家搭乘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