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售屋需開立砂石來源證明
近年台灣砂石多由大陸進口,花蓮縣砂石公會理事長周明松強烈質疑夾帶海砂,嚴重影響公共工程與民間住宅品質,多次力爭後,經濟部礦務局決議,要求建築業售屋時必須開立砂石來源證明,以確保工程品質。
礦務局於3月26日會商「砂石建築骨材相關管理機制」,台灣省砂石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鍾萬福明指,大陸中央電視台踢爆深圳處處是海砂屋,連深圳地鐵等知名建築恐怕都已淪陷,因水洗海砂與河砂價差一半,混凝土業者大量使用。台灣進口大量淡化海砂都從大陸引進,令人擔憂。
周明松說,公會願帶頭開立出售砂石來源證明,並請縣府對每條河川做品質認證,讓混凝土業者有依據開立品質保證書給建商,建商也可做品質保證廣告行銷。
礦務局決定,訂定建築業售屋時需開立砂石來源證明,如大陸淡化海砂、大陸機製砂石或台灣河川砂石、台灣礦砂石等,讓消費者有所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