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條件嚴苛 若結婚契約也將中止
內政部推動「以房養老」政策,3月起開始試辦上路,5月開放民眾申請。但內政部設定的申請老人條件,必須符合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中低收入戶標準以下的不動產等,條件限制嚴格,符合者恐怕寥寥無幾。
內政部社會司表示,內政部推動以房養老,希望條件單純化,否則子女等家庭成員可能要討論很久,設定條件納入沒有民法上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參與計畫的老人若是結婚了,就要中止契約。
內政部長李鴻源舉行記者會宣布以房養老政策3月1日啟動,將先在3月與4月舉辦北、中、南、東分區說明會,5月受理申請。
目前內政部掌握全台有11萬戶獨居老人,但還不確定這些獨居老人對於不動產持有或者親屬情況。對於各界質疑試辦資格限制太嚴、鑑價可能出現爭議等,社會司說,希望申請者資格單純化,其次相信鑑價單位的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