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辦100名 春節過後可申請
行政院跨部會議研商「以房養老」試辦方案,達成共識在農曆春節過後,即可接受全台有意願老人的申請。中選的100個名額,可用自家的不動產,依契約每月換取「類年金」過生活,失能還可接受長照服務。
內政部所提五年試辦計畫,五年只開放全國100個名額,65歲以上、無繼承人的長者,自有房產不超過各縣市公告中低收入戶不動產公告現值的門檻,都可提出申請。
行政院表示,各項條件都談妥後,老人即可與政府簽契約。雖然65歲即可申請,但較可能入選的老人,約在70至75歲間。依民法規定,這項方案可保障30年,30年後,老人若仍住在屋子裡,可再續約,其實是終身保障。
據了解,內政部的試辦計畫以5年為期,財源來自公彩盈餘金,5年過後,即可邁入商業保險的階段,由市場機制介入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