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水都市計畫西南側範圍樁位坐標圖表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及地點:自民國101年12月13日起至102年1月12日止共30天,在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二、公告樁位之土地權益關係人,如認為實地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資料提出意見,向台南市政府或臺南市新化區公所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壹關係樁位新台幣1,500元整),申請格式請向市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規劃科)或臺南市新化區公所(建設課)索取。
三、有關旨揭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原都市計畫樁位坐標成果,一併公告廢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