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鬆綁 國銀放款從寬計算
金管會銀行局7日通知全體國銀,將在11日開會討論不動產鬆綁事宜,除了聚焦台商回台投資設廠將排除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不動產放款計算範圍外。
據悉,金管會將以今年1月1日為分水嶺,銀行在此之後承作的台商回台投資蓋廠相關放款案,可望得到豁免。國銀估計,若以央行及金管會統計來看,過去近一年來企業建築融資累計近700億元,因此若從今年1月1日起新承作的企業的統計來看,整個銀行體系可因此得到的放款空間,大致介於300~400億元。
據國銀業者表示,金管會近期內將正式發函作成通案解釋,將台商回台投資購買廠房,或以廠房為擔保品的放款排除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計算範圍,因此希望在發函前再與業者商討執行方式。
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銀行辦理房貸及企業建築融資的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在外發行總額合計數字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