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登場 5都11月中起試辦
「以房養老」可望11月中旬起試辦,內政部已完成規劃,正進行各項財務精算作業,待完成後呈報行政院核定,即可正式推出,現規劃由五都開始試辦。
內政部社會司表示,「以房養老」初步規劃年滿65歲以上、名下有不動產、沒有繼承人者,做為試辦的對象,在行政院核准施行後,將公開招標,委託銀行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業務。
社會司說,銀行只是委辦這項業務的單位,申請人的不動產抵押權是給內政部,所以資金也由內政部籌措,這項業務的資金主要來源是公益彩券回饋金,101年度編列3,300萬元,102年度有3,100萬元,因資金不多,初期會由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等五都開始試辦。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指出,「以房養老」的作法比較適合中低收入戶,而且房價不是太高的,因為房價太高的話,代表所有權人的生活比較不虞匱乏,且可自己處理不動產,不必來申請抵押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