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空地空屋條例 實施區域各不同
市政府公告合併後的新版「台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全市37區作法不一,有6區暫不公告實施範圍,另8區全區實施,23區部分實施。原南縣的仁德、佳里及安定三區,區公所決定比照原台南市將全區皆列入執法。
原台南市訂有空地空屋管理條例,不但鼓勵綠美化及再利用,且連草的「高度」均嚴格規範,地主必須負擔清理責任。而縣市合併之後,都發局7月公告新版「台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考量37個行政區城鄉差距大,因此自治條例適用施行區域,由主管機關另行公告之。
經各區所提報計畫後,都發局本月起再分梯公告台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施行區域範圍。
其中原台南市6區中的東區、中西區、北區、南區及安平區均全區施行,安南區扣除區內台江國家公園範圍後部分實施。原台南縣,仁德、佳里、安定全區實施。
部分施行為下營、大內、山上、六甲、永康、白河、西港、東山、南化、將軍、麻豆、善化、新化、新市、新營、楠西、龍崎、關廟、鹽水、七股、歸仁及柳營。部分施行的區公所,多是挑該區人口稠密的都市計畫區執法。七股選定該區門面、也是觀光客必經的台17線沿線做為環境清理重點。
山區及溪北共六區,因地廣人少,決定全區暫不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