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納CPI 主計處:與國際無法接軌
針對學者建議,應該把房價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 (CPI)當中;行政院主計處表示,這與國際無法接軌,從未考量進去,但現行CPI已將居住類成本納入。
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表示,根據ILO(國際勞工組織)的規範,CPI的衡量標的為民眾的消費購買行為,而非投資行為,房屋為固定資產,民眾購買房屋不算是消費行為;因為一般民眾不太會經常性的購買房子,因此房價沒有納入CPI的計算當中。
雖然如此,主計處表示,現行CPI的計算仍有納入居住成本,是以租金來衡量,包括實際租金以及自有住宅租金設算。
主計處說,最近因為房地產價格上漲,加上民眾對於物價的波動也很敏感,覺得CPI公布的數字與民眾實際感受不同,會認為把房價納入可能與民眾感受比較接近,但是買房子是很久才會進行一次,與CPI強調的經常性購買差距更大。






